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6月23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劉姓男子與通過手機交友軟件認識男性“辣妹”發生一夜情,劉情不自禁伸出咸豬手,卻摸到平胸,嚇得尖叫逃離。事後“辣妹”提告性侵,桃園地方法院認為,疑遭性侵過程卻不曾逃離呼救,判劉無罪。
  劉姓男子去年四月通過手機交友軟件,發現一名面貌姣好的“辣妹”發佈APP訊息“好想去看夜景”,他以LINE搭訕,翌日凌晨相約見面,發現對方身材高挑,留有齊眉劉海的黑色長髮,又穿著撩人短裙、絲襪,一見鐘情。
  劉男駕車載對方看夜景,又去KTV續攤暢飲,辣妹一路上不講話,天亮後兩人到旅館開房間。二人性行為時,劉發現對方是平胸,驚問是不是男生,“辣妹”反問“我有跟你說過我是女的嗎?”嚇得劉男尖叫逃離旅館。
  “辣妹”認為受辱,報警怒告劉性侵。法官審理,被害人身高170公分,體重約50餘公斤。反觀劉身高165公分,體重至多60公斤。被害人還比劉高,體型差距不大,難以想象劉能以體力優勢令被害人屈服。
  桃園地院說,被害人直到上旅館前都未被髮現是男性,又未曾開口講話,直到發生性關係才遭識破男性身份。即便現今社會多元成家觀念大舉倡導,除非同性愛侶或雙性戀者,一般人對同性身體多不會存有欲望,更何況進行性交行為。
  法官指出,沒有證據顯示劉為同性戀或雙性戀者,男性身體應無法燃起劉的性欲。責任編輯:許巧娜  (原標題:臺灣男子一夜情遇男性“辣妹”落跑被告性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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