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雲
  河北省從6月1日開始對全省持行政執法證件人員共317742名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。通過清理,取消合同工、臨時工、工勤人員等不符合條件和不在崗持證人員81720名,占現有持證人員總數的35%。(11月15日《燕趙都市報》)
  規範執法資格是行政執法正本清源的第一步。長期以來,臨時工、合同工參與行政執法,成為“中國式執法”的不正常現象,也是滋生亂象的重要根源。從行政執法的嚴肅性上講,“無證執法”、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執法,是對法治社會的傷害,會埋下安全隱患,隨時會激化社會矛盾。大量的事實也說明瞭這一點。規範行政執法,從嚴格持證上崗做起,無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、良好的開端。
  “濃縮的才是精華。”簡政放權,“濃縮”執法範圍與空間,更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策。之所以出現臨時工參與行政執法現象,客觀上講,也源於行政執法人手“忙不過來”,這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行政執法的龐雜負重,不進行徹底的簡政放權,很可能陷入“清理——膨脹——再清理——再膨脹”的怪圈。多輪的機構改革早就證明瞭這一點。讓權給市場,還權於社會,讓經濟與社會主體擁有更大的自主權,審批權限的下放仍需提速。
  行政執法的“量變”,期待依法行政的“質變”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,而行政執法又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載體。據已經披露的消息,我國將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人員,嚴禁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,將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、臨時工調離執法崗位。看來,行政執法將逐步進入依法行政的“新常態”。  (原標題:依法行政須先規範執法資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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